昨天看央视电视剧《悬案》第八集,徐亮去派出所补办身份证,被要求录入了指纹。

我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办的身份证了。努力回忆,才想起当年专门去了派出所照相办身份证——那是因为平时极少照相,因此才想起这件事。而且 还能回忆起归照相时背景有一块兰色的布。但我怎么也想不起什么时候被要求录入了指纹。

录入指纹,显然是为了今后破案用的,有点将人当作潜在的犯人看待。因此从“政治正确”来看是不应该的。如果真的是在办身份证时需要录入指纹,说明作为预防犯罪是有必要的。那么有一更为重要的事我认为是需要做的。那就是办身份证时录入其DNA。

如果能建立DNA库,那对于预防犯罪,尤其是预防强奸罪作用实在太大了。我相信有了DNA库,将减少许多犯罪,尤其是强奸罪。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?